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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 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的通知

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 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的通知

  • 分类: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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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1-08 14:18
  • 访问量:43

【概要描述】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 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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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建筑行业协会文件

锡建协[2013] 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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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

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:

  为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,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意识,多创优质工程,根据《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》(锡建施[2001]27号)规定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13年度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奖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  (1)必须取得无锡市“优质结构工程”奖,并有获奖证明文件。

  (2)每项工程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、且与中标通知书相符的项目经理(如中途因客观原因变更项目经理,应有建设主管部门签署的变更文件)。每项工程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经理。

  (3)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标准如下:

  1、住宅工程: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(含)以上(三级资质企业施工的5000平方米以上)。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(含)以上的组团(按中标划分),或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(含)以上的小区。组团或小区所包含的每个单体工程必须都是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;

  2、公共建筑:单体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(含)以上,造型和功能联系紧密的群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(含)以上;

  3、工业建筑: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(含)以上或单跨跨度21米(含)以上,或造价5000万元(含)以上的工业构筑物;

  4、独立安装:造价2000万元(含)以上且具备独立生产能力的工程;

  5、单项装饰:造价500万元(含)以上。对于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仍按《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评审办法》第八条规定与土建安装工程一起申报;

  6、电力工程:110千伏(含)以上送变电工程。

  7、园林和环境工程:总投资300万元(含)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、园林工程、仿古建筑工程、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;

  8、市政交通工程:总投资2000万元(含)以上的城市道路、公共广场;单孔跨径≥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≥500米的桥梁;单孔跨径≥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≥100米,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;

  9、其他:规模较小,达不到上述要求,但有影响,有纪念意义,且风格独特,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。

  10、工程没有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,或节能效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,均不能申报。

  11、申报工程必须是基本建设程序合法、按照施工图全部施工完毕,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工程。甩项工程不得申报。

  12、参建单位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达到总工程量(该工程所包括的土建、安装、装饰、智能等所有工程的工程量总和)的10%以上(含10%)或大于、等于2000万元的。并填写申报表(封面右上角打印参建二字)。申报前应与主申报单位联系,确保申报表中相关数据的统一。

  13、监理单位可根据业绩积累需要,有选择地申报,并填写申报表(封面右上角打印监理二字)。申报前应与主申报单位联系,确保申报表中相关数据的统一。

  二、申报工程的时间限制:应是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竣工验收的(以表TJ4.0.1各参与验收方签字日期为准)。

  三、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,请有关施工单位(含参建单位、监理单位)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申报,经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初审符合要求后,由企业向无锡建筑行业协会申报。

  四、申报资料要求:

  1、《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奖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(其中一份须包括参建单位、监理单位)与申报资料一起装订;

  2、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(3000字以内)一份;

  3、工程项目立项批文、规划许可证、中标通知书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;(申报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原件)

  4、工程施工合同、有关申报的参建单位合同复印件各一份;

  5、项目经理(建造师)证书复印件一份;

  6、无锡市“优质结构工程”奖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;

  7、所有分部工程(包括GB50300—2001规定的子分部)质量验

  收报告复印件各一份;

  8、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、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各一份;

  9、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;

  10、竣工验收证明及备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;(申报时出示竣工验收证明[表TJ4.0.1原件])

  11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一份;

  12、本工程所获无锡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奖状复印件一份;

  13、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、施工组织、材料选用、建筑节能、建筑智能化、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、先进性的证明(原件)或证书复印件一份;

  14、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照片十张;

  15、质量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无质量、安全事故的证明(原件)。

  参建或监理单位的其他有关资料(如分包合同、监理合同等)统一装订在上述申报材料中。

 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入资料袋, 资料袋贴封面(附件三)。

  申报工程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的(例如篡改工程竣工验收日期、工程面积等),申报人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,申报工程隐瞒质量、安全事故的,一经发现,取消申报资格或评审资格。

  五、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的工程推荐复查。五月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。请各申报单位作好准备。工程复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申报地址:无锡市梁清路550号509室, 513室。

  联系人:

  伍敏辉 电话:85866653 13951500999

  唐锦华 电话:85803525 13861773398

  附:

  (一)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奖申报表

  (二)2013年度无锡市“太湖杯”优质工程申报汇总表

  (三)材料袋封面

  无锡建筑行业协会

  二Ο一三年三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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